搜狐?婊子要立牌坊?
谷歌出输入法了。没几天就被爆抄袭搜狗拼音输入法的字库。
谷歌还是好孩子啊,马上就自己承认并且公开道歉了。对于一个屡屡在中国碰壁的公司谷歌还是低估了搜狐的无耻。
很显然,搜狐的意思是想把这件可大可小的“词库门”事件搞大。
在发表了一系列声明后的搜狐,今天终于爆出了它最终的目的—将谷歌拼音输入法搞残。
6、 我们无法接受google对搜狗输入法创意和技术突破等知识产权的侵犯。我们要求google公司:立即停止对搜狗输入法知识产权的侵犯,停止google输入法的下载和运营,否则将正式起诉google公司。
这是下午搜狐发表的搜狗输入法要求google立即停止侵权 否则将起诉的声明。
文中拿着谷歌的道歉大做文章。企图扼杀谷歌输入法。
似乎搜狐一直就没有这样的觉悟,抄来抄去的互联网突然间蹦出一个要避孕套的婊子更令大家大跌眼镜。
市场是开放的,有成功的模式,有成熟的产品,成功的样板为何就不能复制呢?难道经过整理过的词库里,个性化的词汇就成了专利?搜狗难道就没有抄袭紫光?据有关人士报道:搜狗输入法绝对不是搜狐公司原有的技术人员开发的。整个软件有90%的可能是使用了紫光输入法的核心,并且加上了一个所谓的网络热门词的词典所生成。
借着本次词库门事件炒作推广搜狗,这确实是个不错的营销手段。但是搜狐应该掌握个度吧。
铺天盖地的枪文和声明只会让人看着恶心。GOOGLE一搜我们就会知道道貌岸然究竟是什么意思了。一个一贯的抄袭者突然之间被强奸了没想到反应会这么强烈。
众多互联网成功的例子都适用一个公式 学习+创新=成功。腾讯是一个,新浪博客也是一个。
PS:据CnBeta最新报道搜狗正式决定起诉Google!






12 Comments:
开始我还是蛮同情搜狐的,可是看到它发表了这篇声明,简直大跌眼镜! 算了,我继续用google输入法的最后一点愧疚也没有了~
这个sohu… 真让人搞不清,本来已经得到的同情怎么自己又送走了呢?哎~
[Reply to this Comment]
呵呵 就是想灭了谷歌拼音输入法嘛
[Reply to this Comment]
自从上次来骂你以后还没回来看看呢,今天再来骂一顿!
无论如何都是 GOOGLE 抄袭 SOHU,SOHU 又是我们中国自己的企业,你们这些人不向着中国企业一致对外,反过来胳膊肘子往外拐,还有中国气节么?
SOHU 到底哪里做错了?维护自己的权利也是错误?维护自己的权利也是错误?道歉有什么用?能带来商业效益么?在经济社会中,道歉一文不值。
维护自己的权利不是婊子,更不是立什么牌坊!GOOGLE 才是个婊子!
[Reply to this Comment]
搜狗抄袭完紫光再来骂谷歌。重要的是他的目的是消灭一个给大家带来方便的输入法。而且这个输入法还是免费的。
没有什么胳膊肘子向外向里的意思。
单纯的民族气节并不能拯救中国企业。
[Reply to this Comment]
狗屁文章,想必又是GGfans。试问难道你的孩子被人抱错了。你是想完全要回来呢还是接受道歉呢!
[Reply to this Comment]
不知道紫光为什么在这次的时间中没有发表声明!
[Reply to this Comment]
百度抄google,Google炒搜狗,搜狗谁都抄。
[Reply to this Comment]
上面某人:SOHU 是否抄袭别人,可以请专家鉴定,法律判定,如果是抄袭也应该受到惩罚。可是现在讨论的是 GOOGLE 抄袭 SOHU 的事情,而且问题成立,GOOGLE 自己承认了。为什么中国人还要骂 SOHU 是婊子呢?就象你媳妇被人家强奸了,强奸犯落网了,你媳妇去法院指控他,你却骂你媳妇是婊子!对么?
另外:输入法的免费发布,不代表没有版权啊,你懂不懂?
最后:中国人错了,咱们骂自己没有骨气。现在外国人错了,咱们还骂自己是婊子,这不是胳膊肘向外是什么意思?单纯的民族气节不能拯救中国企业,可是没有民族气节就没有中国!
[Reply to this Comment]
MonkeyKING:
你这个粪青。
当搜狐抄袭yahoo的时候,杨致远没有说什么。
当QQ抄袭icq的时候,美国在线也没有说什么。
当百度抄袭google的时候,google也没有说什么。
但当google开始中文输入法的时候,sougou头一个蹦出来了:“冤啊,我被抄袭了”。
自己“消化吸收”别人是可行的,别人“消化吸收”自己是绝对不行的。这种sougou的心态很能代表一部分中国人的真实想法吧。
也就是说你这个粪青。
这不是婊子要立牌坊?是民族英雄吗?
P.S:我这篇也是抄袭的,NNND!
[Reply to this Comment]
操,真没意思!
[Reply to this Comment]
是非自有大家判。
看不过的就骂两句。没什么的。
[Reply to this Comment]
只能说中国知识产权还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
[Reply to this Comment]